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
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详见附件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可转债暂停转股”条款规定,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惠城转债”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暂停转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惠城转债”债
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
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
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中金汇融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